截肢男送803萬換親弟「照顧餘生」卻被整碗捧走後斷聯,他氣憤提告結果出爐

現在這個社會有許多人是不婚主義者,
不過還未婚的也許是還沒有遇到生命中的那個人,
或是還有目標為達成。
日前就有一名男子因疾病纏身,
也還未婚、未生子,
所以決定將自己多達803萬的財產贈給親弟弟,
再以「照顧他到生命終了」的約定交換。
沒想到弟弟拿到財產後,卻與他斷絕聯繫,
甚至在看病期間把他丟在醫院,
就連醫藥費也不願意付,
於是男子將此事告上法院,
最終弟弟被法院要求全數歸還財產。
判決書指出,一名林姓單身男子,
因患有嚴重的糖尿病,
考量到自己病情惡化又沒有妻小,
於是便在2014年間將自己全數財產802萬送給弟弟,
並以「照顧他到生命終了」的條件交換,
沒想到2019年7月間,
林男從高雄北上就醫,
卻被弟弟丟在急診室,
對方甚至不願為他繳納醫療費用,
這讓他氣得提告要求返還財產。
事後,林男弟弟向法官表示,
自己收到財產後,
是林男自行斷絕聯繫,
並沒有不照顧他,
且對方是以保管為由贈與財產,
他無需負任何責任。
另外,林男在高雄有房產出租當作收入,
目前也在養護中心接受照顧,
認為對方提出的要求很無理。
然而,林男的姊妹出面作證,
當初林男贈與802萬財產時,
有聽到他要求弟弟照顧生活、
醫療及以後住安養院直到他過世,
且林男在108年6月因蜂窩性組織炎,
左腳遭截肢,
隨後住進醫院治療、養護中心與長期照顧中心,
費用皆為她們所支出,
弟弟明顯沒有履行照顧林男的義務。
對此,經台北地方法院勘驗,
認為林男贈與財產是有條件的「附負擔之贈與」,
且弟弟未按照約定照顧林男,
因此判弟弟需將全數受贈的802萬3,090元,
全數還給林男。
看看網友們說了什麼:
「只是幫忙保管財產,那哥哥更有理由拿回來ㄚ,真的是推卸責任太明顯,不願照顧明說,哥自個去養老院養老。」
「我嬸嬸的單身弟弟也是罹患重病,請我叔叔嬸嬸照顧他,承諾身後所有財產會全部贈與他們夫妻倆。我叔叔嬸嬸真的盡心盡力照顧,到最後病人氣色越來越好,體力也越來越好,終於能下床自行活動,自理生活,然後大家就繼續幸福快樂的過下去
財產的事他們後來都拿來自嘲,照顧的太好了,沒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