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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截肢男送803萬換親弟「照顧餘生」卻被整碗捧走後斷聯,他氣憤提告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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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社會有許多人是不婚主義者,
不過還未婚的也許是還沒有遇到生命中的那個人,
或是還有目標為達成。

日前就有一名男子因疾病纏身,
也還未婚、未生子,
所以決定將自己多達803萬的財產贈給親弟弟,
再以「照顧他到生命終了」的約定交換。

沒想到弟弟拿到財產後,卻與他斷絕聯繫,
甚至在看病期間把他丟在醫院,
就連醫藥費也不願意付,
於是男子將此事告上法院,
最終弟弟被法院要求全數歸還財產。

判決書指出,一名林姓單身男子,
因患有嚴重的糖尿病,
考量到自己病情惡化又沒有妻小,
於是便在2014年間將自己全數財產802萬送給弟弟,
並以「照顧他到生命終了」的條件交換,
沒想到2019年7月間,
林男從高雄北上就醫,
卻被弟弟丟在急診室,
對方甚至不願為他繳納醫療費用,
這讓他氣得提告要求返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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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林男弟弟向法官表示,
自己收到財產後,
是林男自行斷絕聯繫,
並沒有不照顧他,
且對方是以保管為由贈與財產,
他無需負任何責任。

另外,林男在高雄有房產出租當作收入,
目前也在養護中心接受照顧,
認為對方提出的要求很無理。

然而,林男的姊妹出面作證,
當初林男贈與802萬財產時,
有聽到他要求弟弟照顧生活、
醫療及以後住安養院直到他過世,
且林男在108年6月因蜂窩性組織炎,
左腳遭截肢,
隨後住進醫院治療、養護中心與長期照顧中心,
費用皆為她們所支出,
弟弟明顯沒有履行照顧林男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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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經台北地方法院勘驗,
認為林男贈與財產是有條件的「附負擔之贈與」,
且弟弟未按照約定照顧林男,
因此判弟弟需將全數受贈的802萬3,090元,
全數還給林男。

看看網友們說了什麼:
「只是幫忙保管財產,那哥哥更有理由拿回來ㄚ,真的是推卸責任太明顯,不願照顧明說,哥自個去養老院養老。」
「我嬸嬸的單身弟弟也是罹患重病,請我叔叔嬸嬸照顧他,承諾身後所有財產會全部贈與他們夫妻倆。我叔叔嬸嬸真的盡心盡力照顧,到最後病人氣色越來越好,體力也越來越好,終於能下床自行活動,自理生活,然後大家就繼續幸福快樂的過下去

財產的事他們後來都拿來自嘲,照顧的太好了,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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