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掏錢給我買了房子,我卻起訴趕他們出去,背後有著苦澀隱情

我終於從我爸媽的手裡把我的房子搶回來了。
那套房子的房主本來就是我的名字,但是我爸媽強行霸占兩年了,我和老公不得已在外面租了小房子,本來經濟條件就很一般,現在就更拮据了。
我試圖和我爸媽溝通過。
我說:你們有房子,為什麼一定要住在我這裡?
我媽說的很直白:就是趕你走,這房子我掏了錢,就是我的!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媽一定要趕我走,從小就不知道。
我五歲那年,我媽執意把我送給了我姑姑,從此就沒有管過我。
沒管過我的意思是,我爸媽沒有給過我姑姑姑父一分錢作為我的撫養費。
我管我姑姑姑父叫媽叫爸,後來還改姓姑父的姓。他們對我很好,和他們自己的兩個孩子一樣好。
我姑姑家的兩個孩子,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都比我大不少,當我長到十八歲的時候,哥哥姐姐都結婚有孩子了。
姑姑姑父年紀也大了,他們商量給我買套房子,萬一他們不在了,我好有地方住,他們現在住的房子當然會給哥哥的,姐姐結婚自己已經有了房子,他們放心不下我。
姑姑給我看的房子六十多平米,那時是九十年代,那套房子買下來四萬多。雖然那時房價和現在比便宜的太多,但是,那時人手裡的錢也少,而且還沒有銀行貸款的說法。
姑姑給哥哥姐姐辦了婚事以後,手裡就沒什麼錢了,東拼西湊的也只有兩萬。這時,姑姑想到了我的親爸親媽了,那個時候,我的親媽做生意,號稱我們這裡第一個百萬富婆。
我姑姑說:孩子長了這麼大,你應該有撫養義務啊,你們把孩子扔給我,問也不問管也不管,現在該給孩子出點兒力了吧。
那時我媽一個可能是真覺得虧欠我,也虧欠我姑姑,再者也是有錢不在乎,二話沒說,把剩下的兩萬多給掏了。
這樣,我有了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後來我結婚,老公是外地人,我們就在這套房子裡住。那時我已經二十七歲了。
我即便是結婚後,每天都會去姑姑家轉一圈,姑父身體很不好,他們歲數大了,離不了人。我心疼他們。但我很少去我親生父母那裡。其實,小時候也不去,只是過年全家聚會的時候會見面。
但從前年我爸病了以後,我媽卻和我結了仇。
那時我媽的生意落敗了,以前掙的錢和房產都抵近去了,我爸急火攻心病住了院,做手術的錢都不太夠了。醫藥費是我媽借的。
後來,那些借款我的親生哥哥姐姐每人給他湊了六千,我媽跟我要,我給了兩千。
那時我只有兩千塊錢,因為本來收入不多,又生了孩子,根本攢不下什麼錢,僅有的八千塊錢,姑父也病著,我出了六千,這邊的哥哥姐姐每人出了一萬。
我媽看我給錢少了,又聽說我把攢的錢給了姑父看病,一下就翻了臉。
等我爸出院後,兩個人帶著錘子就過來把我家的門鎖砸了,我媽說,既然你不管我們,我們掏錢買的房子你也甭想住。
我們就這樣硬被趕出來了,我幾次回去和他們溝通,我爸都拿著一把大錘子放在桌上,他說:我能給你命,也能要你命!
不得已我只能去法院起訴,兩年,整整兩年官司才打清,法院認定我爸媽給我出的房子款是父母對孩子的贈予,不能佔用,所以,房子還是我的。
我終於能回家了,但心情並不好,和自己的親生父母對薄公堂聲嘶力竭的爭論只能掀起自己的傷痛。我在法庭上說:
媽,我想問你一句,既然你不想要我,為什么生我?為什麼讓我從小到大都有一顆戰戰兢兢怕被遺棄自卑的心?我多想像其他孩子那樣被自己的親生父母寵愛,可是我呢,看到你們都是漠視。
幸好有姑姑姑父,我孝敬他們,因為我覺得不僅他們對我有養育之恩,更因為他們容留了我,讓我在這世上還有容身之所。但為什麼,你一定要讓我在世上沒有立錐之地呢?
那是我唯一一次在我爸媽面前流淚,其實,他們不知道,這麼多年來,我多麼希望他們,哪怕有一次,真正的把我當成他們的親生骨肉,說以前不該遺棄我,說他們也關心我。
但是,不可能了,當他們拿著東西從我的房子裡離開時,他們瞪我的凶狠的眼神裡,我知道,我注定和我親生父母不能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