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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恐怖弒母情侶免死 原因讓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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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叫蔡京京的女子,在男友曾智忠殺她媽媽時冷眼旁觀,事後還一起嫁禍給她爸爸。

一、二審法院都判曾男死刑,但花蓮高分院更一審認定,曾男讀書時成績優異,記功、嘉獎頗多,仍有教化可能,兩人都判無期徒刑。

昨天(四日),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判決,引發外界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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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她不便對審判中的案件發表評論,但社會大眾有自己的看法,大家會決定這個不判死的理由是否充分。

四年前蔡京京和曾智忠在一起,蔡媽媽陳誼反對他們而且拒絕金援,曾男竟以「突破困境、改變命運」說服蔡女一起弒母。


二〇一二年五月,曾男用電擊棒電暈蔡媽媽,再用膠帶封住口鼻,蔡媽媽窒息身亡,蔡女目睹一切沒有反應,事後兩人還嫁禍給蔡爸爸。


羅瑩雪還說,這樣有點奇怪,難道功課好的人,就比較能為所欲為嗎?她認為這樣的邏輯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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